六、托收的性质及利弊
托收是一种商业信用,对买方有利,它不需要像信用证那样办理繁琐的手续,不需银行押金,可以减少费用支出。银行并不承担付款的责任,卖方能否收到货款完全依赖买方的个人信用。如买方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或有意赖账,出口人则有可能收不回或延迟收回货款。虽然付款交单是以买方首先付款为条件,但在市场价格下跌时,信誉不好的买方可能溜之大吉,既不赎单,也不付款,那么卖方同样要遭受货款两空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没有义务代为保管或提取货物,出口人还要承担在进口地办理提货、缴纳进口关税、存仓、保险、转售以至于被低价拍卖或运回国内的损失。在承兑交单的情况下,卖方的损失会更大,风险也更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