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八、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在决定用托收付款方式前,卖方应对客户的资信做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资信确实可靠,才可采用。

(2)对于某些外汇管制较严的进口国,不宜采用托收的方式。

(3)要了解进口国的商业惯例。例如,某些拉美国家按当地的法律和习惯,对于远期付款交单,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向买方交单,与D/A没有区别。对于这些国家,我们不宜接受远期付款交单的方式。(https://www.daowen.com)

(4)如果采用托收的付款方式,签合同时应争取以CIF条件成交。因为用FOB或CFR条件,万一买方拒绝付款赎单,卖方手中没有掌握保险单,风险更大。如用FOB或CFR出口,卖方应投保出口信用险或卖方利益险。

(5)采用托收方式时,卖方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催收、清理贷款,以免发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