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与索赔条款

(一)异议与索赔条款

异议与索赔条款的内容,除规定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索赔外,还包括索赔的依据、索赔期限、索赔损失的办法和赔付金额等内容。

索赔依据主要规定索赔必需的证据和出证机构,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两个方面。前者是指贸易合同和有关的国家法律规定;后者则指违约的事实真相及其书面证明,以证实违约的真实性。

索赔期限是指索赔方向违约方提赔的有效期限,逾期提赔,违约方可不予受理。因此,关于索赔期限的规定必须根据不同种类的商品做出合理安排,对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商品合同中应加订保证期。保证期可规定一年或一年以上。总之,除一些性能特殊的产品(如机械设备)外,索赔期限一般不宜过长,以免使卖方承担过重的责任;也不宜规定得太短,以免使买方无法行使索赔权。要根据商品性质及检验所需时间长短等因素而定。

规定索赔期限,需对索赔期限的起算时间做出具体规定,通常有以下几种起算方法:

(1)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图示天起算。

(2)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后图示天起算。(https://www.daowen.com)

(3)货物到达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后图示天起算。

(4)货物经检验后图示天起算。

处理索赔的办法和索赔金额通常在合同中只做一般规定。因为违约的情况比较复杂,究竟在哪些业务环节上,违约和违约的程度如何等,订约时难以预计,因此对于违约的索赔金额也难以预知,所以在合同中不做具体规定。

异议和索赔条款不仅是约束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条款,同时也对买方起约束作用。不论何方违约,受害方都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