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定义

一、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所达成的协议。”

按照英美法给合同下的定义,合同是双方的一种合意。

《法国民法典》的定义:“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采用英美法的国家则认为合同的实质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所作出的一项允诺(Promise)。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虽然各国的法律有不同的表述,但有一个共同点,认为合同的实质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合意,一种允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这种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西方国家的法律赋予了合同很高的地位,把“契约自由、契约至上”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法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在缔结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如果没有“意思表示”合同就不能成立。“意思表示”包含两层含义:①当事人内在的意思。②表明这种意思的行动。(https://www.daowen.com)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换言之,只有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可以成立。法律上“意思表示”分为一方的要约和对方的承诺。在国际贸易中,我们把要约称为发盘。

用精炼的话可概括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发盘一经接受,合同即告成立”,“接受生效的时间即是合同成立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