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储贷危机
2026年01月15日
(三)第三次储贷危机
为了挽救深陷危机的储贷机构,根据《1987年公平竞争银行法》,美国政府向联邦储贷保险公司注资108亿美元,然而,这笔钱几乎没有产生任何效果。1988年美国大选后,第三次储贷危机爆发,联邦住宅银行委员会仓促间花费约386亿美元处置了205家储蓄机构。1989年,储贷行业的崩溃已经势不可当,估计的清理成本不断上升。布什政府上台后,美国国会通过了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针对储蓄贷款协会危机采取了一揽子改革方案,撤销了联邦住宅银行委员会和联邦储贷保险公司,成立了财政部下属的储蓄监督局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属下的储蓄协会保险基金会。同时,建立了债务重整信托公司,处理破产的储贷机构的资产和负债,加强对储贷协会业务的监管。1989年法案的实施最终解决了长达数十年之久的储贷危机。到1990年,第三次储贷危机使政府赔损达1700多亿美元。大面积的储贷机构破产还波及商业银行,不仅造成了金融及金融服务部门工作岗位的大幅减少,还导致消费减少、信贷收缩,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估量。这场全行业的系统性清偿危机,动摇了整个社会对金融界的信心,也促成了美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储蓄投资行为的变化。(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