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情况

一、案例基本情况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储贷业爆发了第一次危机。当时,美联储为了遏制双位数的通货膨胀,实行了严格的货币紧缩政策,名义利率达到两位数,处于历史最高水平。在这种背景下,储蓄机构的大量存款外流。为了保住大额存款,储蓄机构被迫支付高存款利率,大部分机构陷入亏损的境地。随后,由于监管机构放松对储蓄机构的财务要求,而经济复苏带来了利率下降,从1983年开始,大部分机构又恢复了盈利。这使得政府相信,随着经济增长利率将逐步下降,储贷机构可以重回80年代前的稳健状态。但是,事与愿违,利率下降并没有解决相当数量储蓄机构的资不抵债问题,1985年该行业又遭遇第二次危机。经营困难的储蓄机构决定铤而走险,在判断正确时获得所有的冒险收入,而经营失败的损失则由联邦储蓄与贷款保险公司承担。这种道德风险没有引起监管部门的足够重视,监管部门采取了不作为的监管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次储贷危机于1988年总统大选之后爆发。当时有约三分之一的储蓄机构亏损,联邦住宅贷款银行委员会以向储蓄机构购入者提供对未来损失全面担保的方式,投入约386亿美元处置了205家储蓄机构。这种临时处置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直到国会最终通过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问题才得以真正解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