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医学伦理学
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彻底失败,国门被打开,西方医学也广泛地传入中国。据统计,到1905年,全国已有教会医院166处,诊所241间。这一时期,中国既存在中国传统医德,也存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特有的医德。由于当时特殊的国情,医学伦理思想也带有明显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特征,这一时期既孕育了旧民主主义医德,也催生了新民主主义医德。
1926年的《中国医学》刊有中华医学会制定的《医学伦理学法典》,全文共2339个字,其中涉及对一般医疗行为的论述,并论及经验不足的中国医生和经验丰富的外国护士之间的关系,这在20世纪早期全世界的医德规范中是少有的,体现了中国当时所特有的医学伦理观。1933年6月,上海国光印书局出版了由宋国宾主编的《医业伦理学》,这是我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医学伦理学专著。《医业伦理学》阐述了医生人格、医患关系、同业关系和医生与社会关系的伦理主张等,他把才能、敬业、勤业和良好的仪表言辞作为医师的理想人格,重视应诊、治疗、健康人事指导、手术、医业秘密等伦理问题,注意“敬人”与“敬己”,强调医师对社会、国家应尽的义务,而且已经开始注意到安慰剂的作用和行为疗法等。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医务工作者继承古代医家的优良传统,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把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相结合,建立同志式的新型医患关系,使中国医学伦理道德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毛泽东同志为红色学校制定“培养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红色医生”的医学教育方针。1939年,毛泽东同志发表《纪念白求恩》一文,指出“白求恩[2]同志是个医生,他以医疗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白求恩精神是这一时期我国医德思想的精髓。1941年,毛泽东同志又为延安医科大学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这个题词也反映了当时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