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医学伦理学

三、当代 医学伦理学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学伦理学迅速发展,在弘扬传统医德的基础上,在全社会树立和确立起当代医德观。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党和政府一方面制定了正确的卫生工作方针,规定医疗卫生工作必须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方针,一方面对医务人员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的思想觉悟和医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曲折前进的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49—1966年):新中国成立后到“文革”前

新中国成立后,工作重心已经转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医学伦理思想和医学伦理原则,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体现和发展。1949年的《共同纲领》第48条规定了“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医药卫生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的任务。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第93条明确规定:“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权利,确定劳动者有权享受休息、休养、治疗和福利设施。”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把人民群众健康的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医学伦理思想和医学伦理原则。

(二)第二阶段(1966—1976年):“文革”期间

“文革”期间,受一些错误思潮影响,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精神遭到严重破坏。虽然医者毅然坚守着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全人民群众服务的原则,但是由于医疗体系被严重破坏,医疗事故屡有发生,医疗纠纷不断增加。因此,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三)第三阶段(1976至今):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深入发展,中国学术领域的思想禁区开始逐渐被打破,西方的医学学术成就被介绍到中国,这对促进我国医学伦理学的进一步发展有重要作用。在邱仁宗、杜治政等前辈的不懈努力下,这一阶段,我国学者开始医德研究,召开学术讨论会,各种医德著作相继出版,《医学与哲学》学术期刊于1980年创刊。1981年6月,在上海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医学伦理道德学术讨论会,这次会议讨论主题涉及医学伦理学的意义、研究对象、医生道德规范等诸多领域,开启了“文革”后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先河。此次讨论会的主要成果是:向全国医药院校倡议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1981年9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本医学伦理教材——《医德学概论》。同年10月,卫生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该规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医学道德规范的形成。1988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原北京医科大学)成立了医学伦理学教育教学以及科研工作中心,开始进行医学伦理学科研和教学工作。同年10月,全国第五次医学伦理学讨论会暨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会成立大会在西安召开,标志着中国医学伦理学的理论队伍已经形成并走向正规。1988年,西安交通大学创办了《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这是我国首次创建,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本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的大型刊物,这一刊物为医学伦理学学术交流与共享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这一时期,中国医学伦理学得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完善,但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对实践层面的研究还比较缺乏。

20世纪90年代是中国医学伦理学发展的黄金时期。首先,学科和学术组织飞速发展。这一时期,学科地位提高、学科建设取得飞跃性发展、不同级别的医学伦理学研究会成立以及相关学术讨论会定期召开,极大地促进了学科和学术的发展,学科独立体系基本形成并不断成熟。其次,更加注重实践研究。这一阶段改变了上一阶段只注重理论层面研究的情况,更加注重实践研究,比如,对医学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像安乐死、克隆等新技术进行深入的医学伦理学思考。最后,医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成熟。1999年5月1日,《执业医师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的卫生事业已进入法制化轨道。此外,这一时期,由于医学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引入生命伦理学的新内容,医学伦理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学者的学术走向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专家学者坚持将国外的理论动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理论成果引入国内,将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医学组织理事会(CIOMS)等国际组织的各种宣言、准则等介绍给国内相关专业的研究人员、临床工作者和卫生政策制定者,并将国际热点问题的讨论也引入国内,试图将国际规范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走普世价值的道路;另一部分学者则转向中国化探索,试图寻找汉文化语境下医学伦理学的新发展途径。学术领域的争论、学派之间交流,促进了国内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研究的繁荣。[3]

21世纪以来,中国医学伦理学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趋势,研究领域更加广泛,各种规章制度也趋于具体化和实用性。2000年,中国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全国性的医学伦理学学术组织建设有秩序地全面展开。随着科技不断创新,社会飞速发展,像器官移植、精子库、性别选择等领域也成为医学伦理学研究领域,进一步丰富和扩展了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领域。为了更好地把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应用于实践,各种规章制度也趋于具体化和实用性,比如,2003年科学技术部、卫生部颁布《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中国)》。2005年10月,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医务工作者中开展以医德医风建设为核心的“加强医德建设,争当医德标兵”活动。同年11月28日,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加入推行《医师宣言》活动,并发表了推行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倡议书,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和完善。2007年,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国)》。2010年,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了《中国医德》一书,作者是李奕林。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视。2017年4月,央视名嘴、卫生部特邀“健康知识宣传员”白岩松,在西安召开的中国整合医学大会上做了一场名为“医学与医德”演讲。白岩松在演讲中提到近年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时说:“中国只有两个职业是带‘德’的,一个教师,一个医生。”这凸显了医德的重要性。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健康中国”战略,这一战略对医生的伦理道德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2018年,作为中国唯一专注于生命伦理学的大型刊物《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迎来了创刊30周年,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上,对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进行反思,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医学伦理学的创立是为了促进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发展,是为了促进人类和睦相处,是为了提高国民健康并增进人们的幸福感。但是,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人与人之间关系纷繁复杂、影响健康的因素复杂化、卫生事业不断改革、全球化的推进,以及人们在民族、宗教、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性造就的不同价值观,使医学实践中涉及的伦理问题更加错综复杂。医学伦理学面临着如何应对人类健康与生态、社会发展演变而引发的各种各样的伦理问题。新时代,人们对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业的进步带来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存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目前,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人类或者人际伦理,人和自然的关系还没有真正进入伦理学的视野。中国的医学伦理学经过不断地发展、完善,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医学高新技术的发展必然也会引发更多更复杂的伦理问题,这对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推动作用,也有挑战性。医学与医学体系中的伦理问题,需要伦理学研究者深入研究,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参与。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改善人类健康福祉,医学伦理学研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