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的道德规范
(一)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社会重视、支持和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是落实卫生保健目标和改善社会卫生状况的有效途径。实施卫生保健首先应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领导要重视并成立专门机构具体领导、协调、部署卫生保健工作。除国家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外,还应依靠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开展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当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树立人们的健康观念。此外,社区、家庭和个人应全面参与卫生保健活动,改变不利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选择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二)选择并提供适宜的医疗技术
适宜技术是指既合乎科学,适应当地实际需要,为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提供者与利用者所欢迎,又为国家、社区及个人所能负担起的卫生技术。首先,这些技术是合乎科学的,即有效的、可靠的。其次,这些技术是当地开展初级卫生保健所必需的。此外,这些技术是容易为广大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者所掌握和运用的,并且价格合理,为当地经济水平所能承受。
(三)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从事保健医学的相关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卫生常识,要带头落实科学、文明的生活和工作方法,自觉改掉一些不卫生、不文明的陋习,爱护环境,逐渐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和健康心理。这样才能使卫生保健工作具有说服力、感染力,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四)合理分配卫生资源
健康教育面向社会和全体人民,目的是向全体人民提供必不可少的卫生保健服务。因此,在进行健康教育时,必须立足于机会的均等性,将以往多数卫生资源投入到为少数人口服务的高精尖技术转为投放到缺医少药地区为大多数人提供卫生服务,把实现全民健康和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作为预防保健的根本目的。
维护人类健康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优化人类生存环境,以维护和增进人类个体健康,是“人的发展和命运”这一人类文明基本问题在当今的新内容和新发展,社会各成员都应具备良好的健康参与意识和促进健康道德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