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意义和功能

三、建立 医院伦理 委员会的意义和功能

(一)建立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意义

医院伦理委员会是实现医院道德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社会发展条件下,我国建立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医院在改革过程中保持正确的方向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医院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被淘汰,就要不断改革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管理不仅要求实现其根本的社会效益,而且要求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在医院管理中的晋升制度、分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改革中,由于伦理教育的缺失导致一些医务工作者没有坚守住初心,造成医院管理中拜金、以权谋私等一些错误价值观念的盛行,这不但会影响医院管理更好地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初心,而且也会对社会的发展、医院改革产生不利影响。医院伦理委员会可以依据相关医学伦理,对医院的政策、改革等提出伦理咨询,进而保证医院在改革的过程中保持正确的方向。

2.有利于解决因现代医学技术的使用带来的医学伦理难题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由于科学技术在医学上的不断应用而带来的伦理问题也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医生面临着更尖锐的道德选择。比如,对病情无法控制的患者要求安乐死,医生到底是该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还是该遵从患者的要求解除患者的痛苦?在胎儿性别选择的技术中,患者的偏好选择与社会的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等等一些选择中,医务人员会陷入道德选择的困境。医院伦理委员会可以依据相关理论提供咨询,使技术的发展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3.有利于协调紧张的医患关系

近年来,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不仅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而且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之一。目前,医疗界存在很严重的不正当现象,比如做手术送红包、患者出现正常死亡问题向医院无理取闹……这充分显示出了医患纠纷的严重性。医生的服务态度、医术水平、负责精神、医疗单位的管理人员管理工作未尽职尽责、医疗单位领导的错误指挥以及医生与患者缺乏沟通、患者家属无理取闹等原因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造成医患关系的日趋紧张。但是,这些医患矛盾大多属于伦理范畴,既不能完全依照按着法律解决,也不能依照医生自己或者患者自己的个人意愿解决。医院伦理委员作为一个中间机构,可以提供伦理咨询,也可以作为双方沟通的桥梁,很好地平衡医生与患者的利益,促进医患纠纷的解决。

4.有利于保障各方利益的实现

医院存在着医院与社会、医院与医生、医生与患者等各个方面的利益,某一方的利益处理不好,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尤其是在各种利益之中,患者在维护自己的利益时相对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医院伦理委员会站在比较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综合平衡社会、医院、医生以及患者各方利益,以保障各方利益的实现,促进医院管理的进步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功能

世界医学会的《赫尔辛基宣言》以及我国的一系列规范的制定,确立了相关的医学卫生伦理标准。医学伦理委员会根据这些指南,展开了自己的工作职能。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培训功能

医院伦理委员会有责任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伦理学理论和知识的培训,同时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对医院管理行政人员及全体医务工作者进行医学伦理学系统培训,并且也应该及时对患者与其他居民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医学伦理学知识的宣传。医院伦理委员会通过培训教育,可以有效地提高相关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委员会成员的知识素养、处世能力态度等,预防他们的价值观出现偏差,进而有效提高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效率。

2.准则制定、政策管理与研究功能

医院伦理委员会除了对一系列生命伦理问题进行必要的研究外,还应及时对医院管理范围内实际工作中的遭遇和反映出来的伦理学问题有明确的伦理政策研究,同时就如何贯彻相关政策制定相应准则。尤其是对高新技术应用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应该制定相应准则,使医院及管理人员在解决问题时有依据可以参考,确保医学高新技术的合理运用和医学发展的正确方向。

3.咨询服务功能

医院伦理委员会可以专门定期指派专家负责回答患者、家属或医务工作者的咨询,并提出相关的伦理意见。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医患之间的伦理纠纷、临床治疗措施和特殊技术应用的道德性质等方面的内容。医院伦理委员会有责任为其提供一个符合伦理学原则和知识背景的咨询意见,以便医务工作人员和患者有一个参考的指南。

4.监督与指导功能

医院伦理委员会对那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医院主管领导或部门建议给予处理以及处理的理由和意见;在发生医患纠纷时,有权检查相关人员操作的所有资料,其评价意见具有权威性,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委员会应参加医院医德的考评工作,对有关方面进行伦理监督,以便更好地促进医务工作者的规范,进而促进医院管理伦理的发展。

【注释】

[1]袁俊平,谷桂菊.医学伦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51.

[2]崔瑞兰.医学伦理学[M].新世纪第二版.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7:225.

[3]潘习龙,高文庆,张颖.医院伦理案例精讲[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45.

[4]袁俊平,谷桂菊.医学伦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155.

[5]1975年,21岁的卡伦·安·昆兰由于饮用酒精和镇静剂混合物而导致呼吸衰竭和脑损伤,她的父母要求拔掉用于维持性治疗的呼吸机而被医院拒绝。昆兰家无奈诉讼至新泽西高等法院。1976年,法院判决支持昆兰家的请求,最终医院满足了昆兰父母的要求。而在拔掉呼吸机后,昆兰恢复了自主呼吸,并进入持续性植物状态,她在生存了10年之后因肺炎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