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证明的对象

第一节 司法证明的对象

【法言法语】

法官要作出裁判,对法规和事实两个方面都必须认定……但是,作为证明对象最普通的还是事实,即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事实是否存在的问题……在这些事实中,当事人不争执的事实,就不需要法院认定,并且法院对显著事实的认定也不需要证据。(https://www.daowen.com)

——兼子一、竹下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