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审查判断证据的理论前提

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审查判断证据的理论前提

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是一个认识过程,离不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指导。基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案件的客观真实性是可以认识的。诉讼证明过程是由收集证据和审查判断证据两个基本阶段构成的,认识论在其中起着指导作用。

充分发挥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查明案件事实。认识案件事实,必须尊重证据的客观性,收集一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同时也要正确发挥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其一是要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尊重证据的客观性。其二是要认识到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是收集证据、把握证据的客观性,正确地认识案件事实的条件。(https://www.daowen.com)

审查判断证据,注意运用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法官在作出裁判时应结合案件背景,全面审查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讼诉资料和证据材料后做出法律逻辑推理,从而对案件事实认定。

在审查、判断和收集证据时,要坚持矛盾的观点。不同证据在信息内容上的相互支持所形成的稳定的证明结构,是确定充分最重要的因素。证据间印证是相对的、有限的,而证据间的矛盾是绝对的、无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