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2.2 整体保护措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6.5.2.2 整体保护措施

(1)划定文化整体保护区域

保护和修复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紧密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文化传承环境。将梅山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的区域及环境中,并活态传承。

根据文化传承的重要性与级别,设立不同保护范围即文化生态保护区。通过建立相应的文化旅游资源保护机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

(2)聘请专家制定保护方案

邀请梅山文化方面的专家,对梅山文化进行专项文化调查、研究并制定保护方案。(https://www.daowen.com)

(3)重点区域重点保护

梅山地区保留着丰富的文化遗迹,局部地区地域文化特征比较突出,形成相对独立的生态文化环境。虽然这些区域的景观形态和民俗风情有所差异,但其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共性。对于即将消逝或已经缺失的传统文化,应从文化属性、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三方面进行保护和重塑。

文化属性:辨识区域文化特色,并在示范性景区设置硬件、软件配套建设,要充分注重系统性与逻辑性,找准旅游产品在系统中的逻辑位置,集中凸显两至三个概念,并以此为基点,按时令节气组织民俗活动,以激发游客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物质文化:保护建筑和景观形态、结构及其所使用的原生态材料。古建筑、古遗迹的修复,应以修旧如旧、修新如旧的原则,尽量原地整体保留,以保留其完整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基因。如散落于梅山各地的传统村落,应根据梅山古代氏族社会部落和少数民族的聚居特色,保留其整体景观格局和文化记忆符号,突出南方干栏式木板屋民居建筑形态特色,并根据村落功能布局,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安排相应的旅游体验活动,丰富游客的感官体验。

非物质文化:通过形式多样的保护措施,对有特色、游客认知度和愉悦度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着重保护。如设立非物质文化传习所,培养文化传承人,展现生产生活的实景,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宣传和扩大文化影响力,提升社会公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充分利用社会各种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研究能力,进行文化研讨和交流,明确区域保护重点,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