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说明

适用说明

非现场监管又称“非现场监测”“非现场监控”,是银行业监管中的术语,是按照审慎性原则进行银行监管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虽然不属于正规金融机构,但所从事的业务可以归入到金融业务,因此银行业监管规则对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原则20要求“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应当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故本条例在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分别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作了规定。(https://www.daowen.com)

在传统的非现场监管方式中,监管对象的有关资料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层层上报,信息收集和分析往往不能很好地衔接,这样就难以保证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建立起来的,通过电子网络和计算机系统收集、分析有关监管对象金融监管经营管理信息的系统。完善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可成为非现场监管的重要工具。通过实时提供信息和高速的量化分析,监管信息系统能增加监管信息的准确性,使监管部门能够发现监管对象的潜在风险,提高监管效率。从实践中看,不少地方均已建立针对某类特定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系统,如湖南省建立了小额贷款公司远程监管系统,其非现场监管的重要途径为各家小额贷款公司接入该系统,并实行实时动态监测管理。同时,湖南省还建立了融资性担保业务信息与监管预警系统,对辖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财务、业务、高管人员、从业人员等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