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新的监督形式,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四)开拓新的监督形式,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从1996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在审查批准上年财政决算前,都要听取市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揭示问题、促进健全体制机制的作用,督促市政府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预算管理。按照常委会要求,财经委连续多年,每年选取若干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预算进行跟踪,提前介入部门预算编制,定期了解有关情况,将相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给市财政部门和其他被监督部门。通过将监督延伸到具体部门的方法,更好地了解、发现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点面结合,提高了预算监督的质量。(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