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预算审查监督新格局

(二)构建预算审查监督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有关精神,2013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财经委员会对预决算审查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形成了有本市特色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格局。

一是形成了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的预算初审制度。明确了预算初审是常委会的整体工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都要参与预算初审。每年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专门听取各专委会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常委会重点工作,统一对预算安排提出意见建议,吸收到初步审查意见中。这一新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常委会对预算审查监督的新的合力。

二是注重发挥委员、代表主体作用。在2013年的预算初审会上,成立了由17个代表团推荐的56名比较了解、熟悉财政预算工作的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财经代表小组。通过开展培训及参加常委会、专委会组织的各项预算监督活动,使人大代表更好了解预算管理与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同时也使这些人大代表在审查预算时起到骨干作用。(https://www.daowen.com)

三是改进和创新审查方式,增强初审会议的实效性。会议增加了研读材料、“四本预算”专题解读等专门时间;连续几年每次会议选取一个部门预算及其管理的大额专项资金进行专题审议,形成了预算初审专题审议的工作机制。

四是完善初审意见反馈机制。为使预算初审中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还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专门将初审情况报送市委,供市委在决策时参考。市委高度重视人大预算初审的意见,有力推动了意见建议的落实。

五是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等5个重点部门将整改报告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600余项,切实加强了整改力度,提高了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