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代表工作机构建设

(一)加强 代表 工作机构建设

为适应和推动代表工作的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历经几次调整:1985年建立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处,负责代表联络工作;1988年,撤销办公厅联络处,建立常委会代表联络室;2007年,代表联络室增设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伴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的调整,区和街道层面代表工作机构建设也在加强:2000年,东城区探索建立了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之后这一做法迅速在全市各街道推广,奠定了街道层面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基础;2007年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加挂市人大代表联络处的牌子,加强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职能。可以说,代表工作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代表工作机构建设;反过来,代表工作机构建设也促进并见证了代表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