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综上言之,深化改革、依法治国都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主题词。改革与法治,是中华民族在时代大潮中奋勇前行的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其中,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义,改革是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是我们不断取得成功、增添自信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的事业保持勃勃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之下,依法办事是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与基本保障。依法治国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压舱石”和“稳定器”。
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因势利导、乘势而上、化解改革难题,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引领能力至关重要、不可或缺。凡是缺乏立法依据的改革将难以达成广泛共识,难以获得民众的支持和捍卫,也就难以形成改革的合力。于此意义上说,改革是当前我们各项工作的第一要务,法治则是做好每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就在于,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始终对宪法法律存敬畏之心,在工作实践中以法治思维统领各项工作,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把改革主张转换成立法决策,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尽可能减少改革所带来的社会震荡和转型阵痛,把改革的力度、速度和法律可以承受的程度,以及社会的认可度统一起来,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注释】
[1]对此,杨景宇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上作了如下说明:一方面,法律法规的特点是“定”,一旦规定下来,全社会就要一体遵守。另一方面,改革的特点是“变”,是突破原有的体制和规则。基于二者的这一矛盾,用特点是“定”的法律法规去适应特点是“变”的改革要求,难度是很大的。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培训中心编:《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23页。
[2]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3]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的讲话》(2014年2月28日)。
[4]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
[5]俞建平等编:《建国以来法制建设记事》,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9页。
[6]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部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第84页。
[7]刘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1069页。
[8]《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载《人民日报》2011年3月11日,第01版。
[9]彭真委员长曾指出,立法“能写多少写多少”,“成熟一个搞一个,能制定部分的先制定出一部分;不太成熟的,可以先搞大纲、草案,继续在实践中检验,征求意见,等成熟了再定”。参见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139页。
[10]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267页。
[11]在这种观念支配下,行政立法、地方立法逐渐合宪化,并且成为人大立法的智慧来源。在宪法或国家原有法律来不及修改时,国家对于行政立法与地方立法的“改革性”和“超前性”内容采取默认方式。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所谓“良性违宪”或“良性违法”。“良性违宪”或“良性违法”,即“国家机关的一些措施虽然违背当时宪法(法律)的个别条文,但却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是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参见郝铁川:《论良性违宪》,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4期。
[1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6页。
[1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6页。(https://www.daowen.com)
[14]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78页。
[15]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3页。
[16]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载《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83页。
[17]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载《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83—84页。
[18]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3—44页。
[19]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3页。
[20]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21]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4年9月6日)。
[22]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载《求是》2015年第1期。
[2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3页。
[24]习近平:《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载《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03页。
[25]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8月18日),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7页。
[26]习近平:《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25页。
[27]习近平:《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载《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5—136页。
[28]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4月19日),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45页。
[29]习近平:《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2月27日),载《人民日报》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