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类别,结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领导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履职情况和单位长远发展相联系,与本单位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退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新华社北京2015年6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