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摘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 管理规定(试行)»(摘录)

第二十八条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聘任制公务员工资一般按月支付,也可以实行年薪制等特殊工资政策。

聘任机关应当根据聘任职位,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工资水平等因素,提出聘任职位所需的工资额度,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根据市场同类人员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情况进行调整。(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十九条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和聘任协议享受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等。

第三十条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第三十一条 聘任制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所需经费,通过政府预算安排。

(新华社北京2017年9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