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章共七条,是有关继承制度的一般规定,内容包括继承编的调整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死亡推定、丧失继承权等。本章与继承法总则一章大致相同,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主要增加了有关死亡时间推定的规定,修改了遗产范围的规定,增加了宽恕制度,同时为了适应民法典的体系性要求,删除了继承法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权代理的规定、继承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