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名字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出卖名字

有个词叫作“命名权”。

其中好像包括人的命名权、各种体育文化设施的命名权 等,种类繁多。

说到人的命名权,我立刻想到父母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字。

在这种时候,因为孩子一无所知,所以都是父母按照个人 意志为其命名。如果说得稍复杂些,就是命名权属于父母。

不过,好像还有另一种观点:孩子的命名权应归本人所有, 父母命名只是暂时代理而已。

以前曾有人给自己的儿子取名“恶魔”,还因此跟政府部门 打起官司,并被告诫不要给孩子取太过分的名字。不过,只要别太奇葩就都能获准。

或许有的孩子希望自己取个与众不同的名字,可他们几乎 都不得不乖乖地接受父母的意志。

说到我的名字“淳一”,本人倒觉得还可以接受。

我在向别人解释自己名字的含义时就说:“三点水表示水 灵润泽,享则表示清纯,所以意思就是清纯水灵且最好。”听到 的人必定会抿嘴一笑。

现实情况怎样暂且不论,反正父母希望我成为这样的男 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不过,据说后来在我上小学时,算命先生曾为我看过相,说 我“命犯桃花”。究竟算得准不准,我自己也不太明白。不过, 我觉得还是有一定的准确性的。

后来,我也当了父亲,并给二女儿取名为“直子”。

她问我为什么取这个名字,于是我告诉她:“因为你出生那 年我得了直木奖。”但立刻被她揭穿获奖是在第二年。

我就老实地解释说:“因为那年直木奖落选,我立志第二年 一定成功,所以给你取名直子。”我这样解释后,女儿好像才真 的接受了。

近来,在为某些体育设施和文化中心取名时,常常听到这 个所谓命名权。

例如,“KLEENEX STADIUM宫城”(宫城球场)、“福冈 Yahoo!JAPAN DOME”、“ 日产 STADIUM” 等等。

另外,还有“丸内 LOUVRE” 变成了 “SALONPAS LOUVRE 丸内”,大分县立综合文化中心变成了 “iichiko综合文化中心”。

当然,这些都是某些企业买断了当地设施的命名权,为的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宣传在当地制造的产品。由于地方设施向企业出卖命名权也能获得资金,所以这或许也算是双赢之举。

不过,这样命名有时也会招来误解。例如,我去年在前往 演讲会场一中京大学文化市民会馆时,一直以为那里是中京 大学的设施,可到现场一看,几乎没有大学生模样的听众。

我感到很奇怪,就问了一下,得知这里原本是名古屋市民 会馆,因向中京大学出卖了命名权,所以就改为这个名称。

与此相同,例如“东京ERECTRON HALL宫城”,只听名称 感觉像在东京,但其实是指宫城县民会馆。如果不小心弄错, 可就麻烦大了。

如此说来,在我事务所附近还有个涩谷公会堂。这里也是 在两年前改成了 “涩谷C.C.LEMON HALL”,每天一到晚上就 亮起灿烂的黄色霓虹灯。

但是,周围的人似乎尚未习惯该名称,依旧称之为涩谷公 会堂。实际上,如果约会时说“在涩谷C.C.LEMON HALL见面”, 恐怕没有人能很快找到。(https://www.daowen.com)

不过,最近宫崎县知事东国原表示拟出卖县政府大楼的命 名权,一时成为热门话题。

作为重建县财政之一环,宫崎县政府已将县立艺术剧场的 命名权转让给了某医疗器械公司,费用为每年两千万日元。而 这次还要出卖县政府大楼的命名权。

这座风格独具的大楼建于1932年,加上东国原知事人气 正旺,有很多游客前来观光,据说广告价值相当高。

当然,这座楼原本是《地方自治法》规定的共用财产,据说 与文化设施一样,允许出卖命名权。但是,如果真的卖出去了, 那会改为什么名称呢?

如果以宫崎县所产土鸡来命名,也许相当有趣。不过,命 名权如果把握不好的话,恐怕会导致混乱,令人无所适从。尤 其是连县政府大楼的命名权都要出卖,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如果说这样做都没有问题的话,那么干脆把中央各部入 驻的霞关大楼以及国会议事堂的命名权也都卖了,那样或许 更好。

首先,可以将厚生劳动省大楼命名为“赤福大厦”,将国土 交通省称作“吉兆大厅”,而国会议事堂就叫“饺子会馆”,等等。

无论哪种叫法,赚钱的都是国家,而且相关企业也许能借 此挽回形象损失。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不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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