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苏联政府备忘录和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国五年计划任务的意见书的回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苏联政府备忘录和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国五年计划任务的意见书的回文

(1953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缜密地研究了经由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库兹涅佐夫同志交来的苏联政府的备忘录和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年计划任务的意见书。中国政府完全同意苏联政府备忘录中所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各项规定及经苏联政府审查的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意见书中所提出的各项原则的和具体的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都是根据三十多年来苏联的伟大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经验及其所经历的正确道路而提出的,这将启示我们在中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许多错误和少走许多弯路,它们对于中国政府研究和编制五年计划纲要和有计划地发展中国国民经济,有着极为重大的指导意义。

苏联政府备忘录中各项规定已经具体化在“关于苏联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及其“议定书”中,苏中两国政府的全权代表已经于一九五三年五月十五日在莫斯科签订了这个协定及其有关的议定书。中国政府愿保证切实履行上述协定及其有关的议定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并做好自己的各项准备工作。(https://www.daowen.com)

苏联政府对于建设和改建中国的九十一个新的企业和正在进行中的五十个企业的援助以及其他方面对于发展中国经济的技术援助,派遣专家来华,给予中国贷款等等,将使中国人民能够在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和最新的技术成就的努力之下,逐步地建立起自己的强大的重工业和国防工业,这对于中国工业化,使中国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和壮大以苏联为首的民主阵营的力量都是具有极其重大作用的。

中国政府对于苏联政府和苏联人民的这种伟大的、全面的、长期的、无私的援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愿以自己的努力来加强苏中两国的经济合作与友好同盟,以利为世界和平事业的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