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建设
五年内,全国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到550亿元,折合黄金五万万七千万两以上,其中国家对经济和文化部门的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到493亿元,超过原定计划427.4亿元的15.3%。1956年一年的投资额达到140亿元,约占五年计划规定投资额的三分之一,从而有力地保证了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基本建设任务的超额完成。
五年内,在实际完成的国家投资总额中,工业部门占56%,农林水利部门占8.2%,运输邮电部门占18.7%。在农业合作化完成以后,又适当地增加了农林水利部门的投资。
五年内,在实际完成的国家投资总额中,生产性建设的投资占76%,消费性建设的投资占24%。[51]
五年内,由于进行基本建设而新增的固定资产达到411亿元,其中新增工业固定资产达到214亿元。
重工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中心。在工业基本建设投资额中,重工业的投资占87%;轻工业的投资占13%。
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建设项目,绝大部分都已建成,并且增加了很多新的建设项目。五年内施工的工矿建设单位达一万个以上,其中:黑色金属312,电力599,煤炭600,石油22,金属加工1921,化学637,建筑材料832,造纸253,纺织613,食品和其他约5000个。(https://www.daowen.com)
在施工的一万多个工矿建设单位中,限额以上的有921个,比计划规定的单位数增加227个,到1957年底,全部投入生产的有428个,部分投入生产的有109个。苏联帮助我国建设的166个重大建设项目,到1957年底,有135个已经施工建设,有68个已经全部建成和部分建成投入生产。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兄弟国家帮助我国建设的68个工程项目,到1957年底,有64个已经施工建设,有27个已经建成投入生产。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大批新建和扩建企业的投入生产,开始改变了旧中国工业的落后面貌。我们现在已经有了飞机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新式机床制造业,发电设备制造业,冶金、矿山设备制造业,以及高级合金钢、重要有色金属冶炼业等新的工业部门。五年计划规定的新增工业生产能力的计划,大都超额完成了。主要工业产品新增的生产能力(以设计的年产能力计算)为:炼铁339万吨,炼钢282万吨,轧钢165万吨,采煤6376万吨,发电(以发电机容量计算)246.9万瓩,天然石油131.2万吨,人造石油52.2万吨,合成氨13.7万吨,水泥261万吨,金属切削机床8704台,载重汽车30000辆,纱锭201万枚,织布机5.5万台,机制糖62万吨,机制纸25万吨。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大力进行了地质勘探工作,到1957年底,已探明的煤矿储量约544亿吨,铁矿储量约56亿吨,石油、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藏储量都有很大增加。地质资源的勘探工作跟不上建设需要的情况,已经开始有了很大的改变。大量进行地质勘探的结果,证明我国的各种矿产资源极其丰富。
基本建设的技术力量在五年中有了迅速的增长。现在,我国已能设计一些比较大型的技术复杂的工程,如年产150万吨钢的钢铁联合企业,年产240万吨原煤的煤矿,年产7.5万吨合成氨的化肥厂,设备总容量100万瓩的水电站,65万瓩的火电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