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计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进行不含税收入还原?

20.营改增后计算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进行不含税收入还原?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基数如何确定?是否也要进行不含税收入还原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9号)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规定,营改增后,所述租金在计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将支付总额还原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