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土改复查工作
2026年01月18日
进行土改复查
工作
1947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的指示,明确要求迅速完成土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指示,华东局相继发出《关于目前贯彻土地改革、土地复查并突击春耕生产的指示》《关于土地复查的指示》《关于土改复查补充指示》。根据中共中央、华东局的指示,鲁中、鲁南区党委和滨海地委迅速召开会议,部署土改复查工作。土改复查与反击国民党军的进攻同时进行,各级党组织一面带领人民群众参战支前,一面进行土改复查。由于“左”倾思想影响,土地复查工作中错误地批判了所谓“富农路线”“宗派主义”“地方主义”,错误地处理了一批干部,在党员干部中造成了思想混乱。1948年初,沂蒙解放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精神,纠正土改复查中“左”的错误,开展老区结束土改、新收复区处理地权和农产物、新解放区减租减息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到1949年秋,沂蒙解放区进行土改的村庄约占村庄总数的80%左右。
土改复查工作,彻底打击了农村封建势力,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参战支前和生产的积极性,为解放战争战略反攻和战略决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