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范畴
海洋渔业生产活动主要包括捕捞和养殖两大类。根据生产作业区域的不同可以将海洋渔业捕捞活动分为内陆捕捞与远洋捕捞,将海洋养殖活动分为内陆养殖与海洋(深远海)养殖。世界粮食及农业组织对1950—2018年的捕捞渔业和水产养殖业的水产品产量变化进行了统计(见图8-1),可以看出海洋捕捞(远洋捕捞)的占比量远高于内陆捕捞的产量;2000年后水产养殖产量开始大幅上升,其中内陆养殖的产量要高于海水养殖。海洋渔业生产活动中所使用的装备主要包括渔业船舶、海水养殖设施及相关配套设备。

图8-1 世界捕捞渔业和水产养殖产量(1950—2018年)[1]
1.渔业船舶
渔船是渔业生产的主要工具,是渔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渔业船舶的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渔用全球卫星导航仪、探渔测深仪、雷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一系列先进的设备仪器正在不断应用到渔业装备领域。
渔业船舶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按有无推进动力分为机动渔业船舶和非机动渔业船舶。机动渔业船舶指依靠本船主机动力来推进的渔业船舶,分为渔业生产船和渔业辅助船。非机动渔船指无配置机器作为动力的渔船,依靠人力、风力、水力或其他船只带动的渔业船舶,包括风帆船、手摇船等[2]。
渔业船舶按照生产性质分为生产渔船和辅助渔船。渔业生产船是直接从事渔业捕捞和养殖活动的船舶统称。从事捕捞业活动的渔船为捕捞船,从事养殖业活动的渔船为养殖船。捕捞船,按主机总功率分为441千瓦(含)以上、44.1(含)~441千瓦和44.1千瓦以下三类;按船长分为24米(含)以上、12(含)~24米和12米以下;按作业方式分为拖网、围网、刺网、张网、钓具和其他共6类。渔业辅助船指从事各种加工、贮藏、运输、补给、渔业执法等渔业辅助活动的渔业船舶统称,包括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驳船和渔业行政执法船等。其中捕捞辅助船指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等为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渔业船舶。钓具、围网等作业渔船中的子船纳入捕捞辅助船统计范围。
2.远洋渔船
根据《渔业法》的规定,远洋渔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到公海和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海洋捕捞以及与之配套的加工、补给和产品运输等渔业活动[3]。按照不同标准可对远洋渔业类型进行以下划分:
按照捕捞工具的类别,远洋渔业可分为远洋钓渔业、远洋拖网渔业、远洋围网渔业、远洋刺网渔业等。
按照作业船只组织情况,远洋渔业可分为单船远洋渔业和母船式远洋渔业[1]。
依据捕捞对象的差异,远洋渔业还可以分为远洋金枪鱼渔业、南极磷虾渔业、远洋鱿鱼渔业、远洋鲟鱼渔业等。
按照作业渔场与基地港的关系,远洋渔业则一般划分为大洋性渔业(亦称公海渔业)和过洋性渔业——前者作业区域离基地港较远且航期一般半年以上,后者是指以某种入渔协定或合作形式在他国专属经济区捕捞作业。大洋性渔业指主要在公海海域进行捕捞作业的远洋渔业活动,包括金枪鱼、鱿鱼、南极磷虾、秋刀鱼、公海拖网和围网等渔业项目;作业方式主要包括拖网、围网、延绳钓等[4]。过洋性渔业指通过建立某种入渔协定或合作形式到他国专属经济区海域从事捕捞生产的原因渔业活动,并按照作业海域所属沿海国的渔业法规支付一定的入渔费用(主要有一次性收费、根据实际渔获量收费、根据捕捞能力收费三种收费方式)[4]。(https://www.daowen.com)
远洋渔船是由各远洋渔业企业和各生产单位按照我国远洋渔业项目管理办法组织的远洋渔船(队)在非我国管辖水域(外国专属经济区水域或公海)进行常年或季节性生产的渔船[2]。按照生产性质可以分为远洋捕捞渔船和远洋捕捞辅助船,根据各船舶专业性的不同可以分为专业远洋渔船和非专业远洋渔船。专业远洋渔船,指专门用于在公海或他国管辖海域作业的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非专业远洋渔船,指具有国内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转产到公海或他国管辖海域作业的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
3.南极磷虾船
南极磷虾渔业始于20世纪60年代苏联的渔业探捕,截至2019年,南磷虾累计渔获总量已超过960万吨。用于南极磷虾开发的关键探测和捕捞设备与技术包括磷虾资源探测技术、捕捞加工船、生态高效自动捕捞装备、船载加工与综合利用装备。
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和高效生态捕捞技术是开发南极磷虾资源的重要装备和技术。磷虾捕捞船向大型化、专业化、自动信息化发展,捕捞船需具备电力推进综合节能技术、捕捞装备信息化三维一体探测技术、连续式高效生态捕捞和专业化自动化船载精深加工的能力。
深远海渔群探测技术目前由欧美和日本等渔业强国占主导地位。自20世纪90年代,欧美和日本等国利用空间信息观测技术,陆续建立由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遥感技术(remote sensing,RS)、船舶远程监控管理系统(vessel manage system,VMS)等4S技术相结合的渔场、渔情分析预报和渔业生产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船载渔群探测仪及捕捞信息化系统,包括现代化的通信和声学技术开发探鱼仪、网位仪、无线电和集成CPS的示位标等都由挪威Simrad和日本Kallio、FURUNO等公司主导。中国极地深远海渔业资探测装备技术研究严重滞后,适应现代远洋捕捞鱼群探测和资源评估的高端声学探测仪器还处于空白状态,南极磷虾渔船上配置的鱼群探测仪依赖国外进口。
南极磷虾具有强自溶性及高氟、砷含量等特殊的理化特性,对船载加工技术和设备要求很高。高技术含量的船载加工与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是获取南极磷虾产业链中开发诸多生物药品、保健品等高附加值中间产品的关键环节,特别是虾粉精制和虾油提取方向发展。韩国和日本等国家的磷虾船载捕捞与加工集中于传统的鲜冻品、熟冻品、去壳磷虾仁和去壳磷虾肉糜等加工生产设备。韩国INSUNG公司和日本水产株式会社在南极磷虾油和Ω-3脂肪酸的提取与制备方面持有部分专利。智利Tharos公司掌握了船载无溶剂南极磷虾油提取技术,可节省在陆地建造磷虾油提取设备的成本。挪威磷虾捕捞船船载南极磷虾粉生产线配备了曲线温控干制、蛋白水解、油脂提取与精制等多条生产线,可将南极磷虾捕捞后直接加工成南极磷虾粉、南极磷虾油、冷冻南极磷虾等高品质产品。
4.深远海养殖装备
按照养殖水域的不同,可以将海水养殖分为三类:①海上养殖,即在低潮位线以下从事海水养殖生产;②滩涂养殖,即在潮间带间从事海水养殖生产;③其他养殖,在高潮位线以上从事海水养殖生产[2]。
海上渔业养殖设施指在海洋设定区域内,直接用于渔业养殖或以渔业养殖为主兼具渔业休闲功能的海洋工程设施,也称养殖工船、养殖船。一般以钢质结构为主体构架包括柱稳式、框架式和船式,以纤维类或金属合金材料为网衣。
深水网箱:深水网箱是一种大型海水网箱,主要有重力式聚乙烯网箱、浮绳式网箱和碟形网箱三种类型,具有抗风浪性能。网箱水体均为数百立方米到数千立方米。深水网箱一般安置在水深20米以下的海域[2]。
深远海海水养殖一般指在大陆架相对平缓宽广的海区且距离海岸20海里以上水域或大陆架相对狭窄的海区且水深大于200米以上水域[5],依托养殖工船或大型浮式养殖平台等核心装备,并配套深海网箱设施、捕捞渔船、能源供给网络、物流补给船和陆基保障设施,集工业化绿色养殖、渔获物搭载与物资补给、水产品海上加工与物流、基地化保障、数字化管理于一体的渔业综合生产系统,构建形成的“养—捕—加”相结合、“海—岛—陆”相连接的全产业链渔业生产体系[6],实现“以养为主、三产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7]。
而深水网箱是目前境外推广最为广泛、科技水平最高的海水鱼类养殖模式,是指可以在相对较深海域(通常海区深度大于20米)使用[8],利用一般由网架、网衣、浮力装置和锚固装置等部分组成的网箱,运用投饵系统、水下监控系统、疾病防疫系统等配套措施[9],依靠海潮的涨落和流动实现水体交换和人工投饵喂养的一种鱼类养殖方式[10],是集科学选址、良种培育和选择、日常管理(包括供应饵料、网衣清洗、实时监控、疾病防疫、起网捕鱼等)、众多系统组成的综合性海上养殖系统[11]。
下文主要从国际发展动态、国内发展现况、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就海洋渔业装备中的远洋渔业装备、深远海养殖装备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