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疗原则
(一)调整饮食
腹泻时进食和吸收减少,而营养需要量增加,强调继续饮食,满足生理需要,补充疾病消耗,以缩短腹泻后的康复时间。
(二)预防和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
1.口服补液:适用于轻、中度脱水无明显呕吐者。
口服补液盐(ORS)溶液,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用于急性腹泻合并脱水的一种溶液。传统口服补液盐配方(2/3张),总渗透压为310mmoL/L。氯化钠3.5g,枸橼酸钠2.5g,氯化钾1.5g,葡萄糖20g,用前以温开水1000mL溶解。
新生儿和有明显呕吐、腹胀、心肾功能不全等患儿不宜采用。在用于补充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时需适当稀释。
2.静脉补液:适用于中度以上脱水、呕吐或腹胀明显的患儿。
(1)常用液体:液体疗法时常用补液溶液包括非电解质溶液和电解质溶液。
1)非电解质溶液:常用5%或10%葡萄糖溶液,主要供给水分和供应部分能量,5%葡萄糖溶液为等渗液,10%葡萄糖溶液为高渗液,因葡萄糖输入体内将被氧化分解成水,没有维持血浆渗透压的作用,故属无张力液。
2)电解质溶液:主要用于补充损失的体液、电解质和纠正酸碱失衡。
①生理盐水(0.9%氯化钠溶液):为等渗液,常与其他液体混合后使用,含Na+和Cl-的量各为154mmol/L,Na+接近于血浆浓度(142mmol/L),Cl-高于血浆浓度(103mmol/L),输入过多可使血氯过高,尤其在酸中毒或肾功能不佳时有加重酸中毒的危险,故临床常以2份生理盐水和1份1.4%碳酸氢钠溶液混合,使其Na+与Cl-之比为3∶2,与血浆中钠氯之比相近。
②氯化钾溶液:用于补充缺钾、生理需要和继续丢失的钾。常用的有10%和15%氯化钾溶液,均不能直接应用,须稀释成0.15%~0.3%浓度的溶液静脉滴注,含钾溶液不能静脉推注,注入速度过快可发生心肌抑制而死亡。
③碳酸氢钠溶液:可直接增加缓冲碱,纠正酸中毒作用迅速,是治疗代谢性酸中毒的首选药物,1.4%溶液为等渗液,市售5%碳酸氢钠为高渗液,临床一般用10%葡萄糖按3.5倍稀释为等渗液使用。
④混合溶液:为适应临床不同情况的需要,将几种溶液按一定比例配制成不同的混合液,以互补其不足,常用混合液的组成见表5。
表5 几种常用混合液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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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液原则:液体疗法的目的是维持或恢复正常的体液容量和成分,保持正常的生理功能。补液方案应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水、电解质紊乱的程度、性质而定。第一天的补液总量包括累计损失量、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三方面。
1)补充累计损失量
①定输液量(定量):补液量根据脱水的程度而定。原则上婴幼儿轻度脱水<50ml/kg,中度脱水50~100ml/kg,重度脱水100~120ml/kg,实际应用时先按上述量的2/3给予,学龄前儿童及学龄儿童应酌减1/4~1/3。
②定输液种类(定性):补液的种类根据脱水的性质而定。
一股情况下是低渗脱水补2/3张至等张含钠液,等渗脱水补1/2~2/3张含钠液,高渗脱水补1/3~1/4张含钠液。如临床判断脱水性质有困难,可先按等渗脱水处理,同时应测血钠、钾、氯含量,以确定脱水性质,指导补液。
③定输液速度(定速):补液的速度取决于脱水的程度,原则上先快后慢。
累计损失量应在8~12小时内补足,滴速为8~10ml/(kg·h)。
重度脱水或有周围循环衰竭者应首先静脉推注或快速滴入2∶1等张含钠液20ml/kg,总量不超过300ml,于30~60分钟内静脉输入,以扩充血容量,改善血液循环和肾功能。
2)补充继续损失量:继续损失量是补液开始后继续丢失的液体量。补充继续损失量一般用1/3~1/2张含钠液。
3)供给生理需要量:供给基础代谢需要的水60~80ml/kg,实际用量应除去口服部分,用1/4~1/5张含钠液补充。
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在后12~16小时内输入,滴速约为5ml/(kg·h)。
在实际补液过程中,要对以上三部分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对补液量的计算为以上三部分合计,一般轻度脱水90~120ml/kg,中度脱水120~150ml/kg,重度脱水150~180ml/kg,并根据治疗效果,随时进行调整。
3.药物治疗
(1)控制感染:合理使用抗生素。水样便,一般不用抗生素;黏液、脓血便应针对病原选用抗生素;大肠埃希菌、空肠弯曲菌等感染所致肠炎选用抗革兰阴性杆菌抗生素以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炎、真菌性肠炎应立即停用原使用的抗生素,根据症状选用万古霉素、甲硝唑等药物或抗真菌药物治疗。
(2)肠道微生态疗法:有助于恢复肠道正常菌群的生态平衡,抑制病原菌定植和侵袭,控制腹泻。常用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等制剂。
(3)肠黏膜保护剂的应用:具有吸附病原体和毒素、保护肠黏膜的作用,如蒙脱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