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建设
2026年01月15日
二、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建设
2013年1月,宾阳县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老区县(三类老区)。根据国家优惠政策,政府加大对革命老区建设扶持的力度。县成立了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完成组建革命老区乡镇老促会分会。2015年至2017年,获得中央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共2302万元。县老促会等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实施老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1个。投入396万元,维修革命斗争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16处(个);投入1755万元,硬化村屯道路46条54千米,修建三面光渠道1条2000米;投入178万元,修建灯光球场和文化活动室9个。2018年,投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191万元,建设革命老区项目37个,其中维修革命斗争遗迹遗址及纪念设施8处,修建革命老区硬化路29条。通过专项扶持建设,增加了红色旅游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解决了部分“老区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丰富了“老区村”的文化体育活动。至2018年12月,全县累计获得中央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493万元。2019年,投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191万元,实施项目32个,建设县中山公园烈士纪念碑维修工程和3个革命战斗英雄纪念园道路硬化建设,实施硬化屯级道路和绕村道路31条23.8千米,受益9169户42115人。经过长期的扶贫开发和建设,逐步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县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了老区人民的幸福指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