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李杏安
2026年01月15日
四、李杏安
李杏安(1918.4—1948.5),男,广西宾阳县和吉镇石灰村人。1936年就读于广西省立宾阳初级中学。1938年11月参加第三届广西学生军,赴各地宣传抗日救亡。1941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学生军解散后,受党组织安排到广西合作人员训练班受训,9月分配到上林县合作室任指导员。1943年被国民党上林县政府逮捕,3个月后获保释回乡。1945年春,任三光乡乡长兼抗日自卫队队长。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任东区政务指导员,以此掩护联络进步人士,进行革命活动。同年冬,受中共宾阳地下组织指派,到东区新梁村小学任教师,掩护在东区一带村庄活动,发动群众,成立新梁、石灰、平桥等村人民解放同志会,建立革命据点,培养骨干,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征兵、征粮、征税。1948年2月,宾贵来迁边界武工队成立,任队长,率队活动于宾阳、来宾、贵县、横县等边界地区,开展武装斗争,扩大游击区域。同年5月20日,率队与第十九团突击队第二武工队(横县部队)在宾贵公路六瓮桥地段(贵县黄练乡居仕村边)伏击桂系银行汽车,撤退时与敌遭遇,率几名战士断后掩护,在战斗中壮烈牺牲。宾阳解放后,宾阳县政府追认李杏安为革命烈士。(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