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列宁主义的当代意义的阐发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对列宁主义的当代意义的阐发

首先,我们必须强调列宁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的发展。在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这一问题上,列宁曾明确地指出,马克思主义不是一成不变的原理。如果将之理解为永恒的真理,那么就将马克思主义理解成了教条主义。教条主义最大的错误就在于脱离了具体的客观实际。脱离了具体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就不可能成为行动的指南,也就不可能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列宁曾指出,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①历史地,②都要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③都要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所谓历史地理解指的是必须将马克思主义放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中考察。这种历史地理解特定原理的产生和形成不仅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其他原理的方法,实际上也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自身的方法。这就意味着必须摆脱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理解。只有具体分析新的历史条件,才能真正发展马克思主义。所谓整体地理解指的是不能将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割裂开来,而是要将之视为一个整体。从整体上理解马克思主义意味着要抓住主线。对于马克思主义而言,主线毫无疑问就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从整体上理解就是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这条主线,将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联系起来。所谓具体地理解,就是要将马克思主义与具体的历史条件、历史经验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历史经验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具体方面。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整体,有一个主线,但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无差别地统一在一起。所谓具体理解,就是说在不同历史时期,面对不同历史任务,必须突出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某一方面。在列宁看来,这一点对于俄国马克思主义同样重要。列宁曾指出:“在俄国,在革命以前,特别突出的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在我国实际中的运用;在革命时期,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在革命以后,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这并不是说,在任何时候可以忽视马克思主义的某一方面;这只是说,把注意力主要放在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并不取决于主观愿望,而取决于总的历史条件。”[31]对于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而言,十月革命之前突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十月革命期间突出的是政治,而革命成果之后,焦点问题才是哲学。整体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与具体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并不冲突。整体地理解马克思主义要求抓住主线,抓住总纲,而具体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则要求抓住具体任务,抓住具体细目。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做到纲目并举。在讨论列宁主义的思想遗产时,我们必须看到列宁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列宁前后期思想的发展演变也没有什么断裂,而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发展。

其次,俄国的十月革命道路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离,列宁并不是民粹主义,而是将马克思主义与俄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从表面上来看,“一国胜利论”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同时革命论”并不一致,但实际上,“一国胜利论”与“同时革命论”的内在精神完全契合。“一国胜利论”源于资本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源于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源于俄国革命的具体现实,源于对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的继承发展。列宁并没有固守马克思的早期资本主义批判,而是结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新发展,对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作出了具体分析。列宁对俄国革命的分析也没有局限在仅仅对俄国自身的分析,而是将俄国纳入整个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中,将整个资本主义比喻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这种整体的分析方法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时胜利论”的方法。列宁在整体分析中总是抓住俄国的具体实际,充分利用了俄国国际、国内的各种矛盾,才提出了俄国这个链条上最薄弱的环节。这就深化对矛盾观的理解,从对立统一平衡关系走向了存在着差异、强弱、主次之分的不平衡性。“宁肯被人指责为叙述枯燥,也不愿使读者认为我的观点是根据对《资本论》的‘引证’,而不是根据对俄国资料的研究。”[32]“一国胜利论”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历史地、整体地和具体地的运用。

再次,列宁对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体道路的探索精神依然值得我们学习。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列宁指出俄国的特殊性在于俄国道路不能脱离农民。就俄国现实而言,工人阶级必须与农民联盟,必须走工农联盟的道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同时革命论”指的是全世界或者说主要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走国际无产阶级的革命道路。列宁认为:“没有工人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是不能完成的;如果工人阶级没有积蓄足够的力量来领导千百万受资本主义压抑、受尽折磨的、不识字的分散的农民,社会主义革命也不能完成。”[33]同时,必须对工人阶级进行灌输教育。如果不用马克思主义对工人进行灌输教育,他们就会成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俘虏,就会接受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在具体的无产阶级运动中,工人阶级只能要么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么接受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这里面没有第三种选择。任何削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做法都意味着加强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同样任何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削弱也意味着加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两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并意味着不民主,而是一种新型民主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主义民主就是民主共和制。这种民主实际上是“钱主”,即建立在剥削基础上的民主,看起来每个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实际上,拥有资本的资本家操控着一切。共和的本质实际上是各种资本家为了实现共同利益而实现的一种相互合作和相互妥协。资本主义民主实质上始终是少数富人的民主,共和也是统治阶级利益的共和。而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大多数人即人民具有真正的民主,这个专政是对少数敌人的专政,是将这些少数敌人排除在民主之外。这种民主依然具有一定限度的阶级斗争,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当阶级对立彻底消失时,这种无产阶级专政才会淡出历史的舞台。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列宁提出了新经济政策时期。这个时期列宁注重从商品经济的角度发展社会主义,重视个体农民的作用。新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是“间接过渡”,这种间接过渡意味着不能摧毁商业、小农经济、小企业,而是要发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使他们受国家的调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任务在于提高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只有充分发展生产力,才能发挥社会主义的潜能,才能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首先就要重视生产技术,烧好社会主义建设的“砖头”。这些社会主义的“砖头”指的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提高生产技术必须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一切文明成果,必须将苏维埃政权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各种先进技术结合起来。

总之,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值得我们学习,对资本主义具体的历史的批判值得我们学习,对俄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值得我们学习,对资本主义优秀文明成果的批判性继承值得我们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任务,我们依然需要伟大的斗争精神、伟大的探索精神、伟大的创新精神。继承列宁的遗产要求我们必须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的社会实际结合起来,必须充分吸收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民粹主义,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夯实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基础,必须在开拓创新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1]参见张静:《当代俄罗斯哲学论恩格斯的思想贡献》,《科学社会主义》,2020年第6期。

[2]代表性的译文有:[英]肖恩·塞耶斯:《恩格斯与唯物主义》,覃万历译,《现代哲学》,2020年第1期;[德]霍尔斯特·乌尔里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反谢林论”——关于恩格斯批驳谢林的论战文章的历史影响》,杨俊英译,《山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9期,等等。

[3]转引自[德]亚历山大·康怀德:《从历史考证版及研究成果看恩格斯与马克思及其合作——访柏林-勃兰登堡科学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编辑部成员、历史学家于尔根·赫雷斯博士》,《理论探讨》,2020年第12期。

[4][美]诺曼·莱文:《辩证法内部对话》,张翼星等译,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0页。

[5][英]特雷尔·卡弗:《马克思与恩格斯》,姜海波、王贵贤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31页。

[6]参见孙海洋:《近年来国外恩格斯研究聚焦的几个问题》,《国外理论动态》,2020年第4期。

[7][土耳其]康加恩:《卡尔·马克思的自然科学札记——1990—2016德国MEGA2研究综述》,韩许高译,《现代哲学》,2018年第3期。

[8]参见凌菲霞:《澄清误解和重新发现——21世纪西方学者论恩格斯思想的当代价值》,《现代哲学》,2020年第4期。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38页。

[10]参见[英]米夏埃尔·克莱特科:《如何评价恩格斯对〈资本论〉的编辑工作》,侯振武译,《国外理论动态》,2020年第5期。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页。

[12]参见张静:《当代俄罗斯哲学论恩格斯的思想贡献》,《科学社会主义》,2020年第6期。

[13]相关讨论参见胡大平:《阿尔都塞对恩格斯的矛盾评价及其理论启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0年第6期;赵伟:《西方〈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主要维度和最新进展》,《自然辩证法研究》,2020年第5期;赵立:《重访恩格斯——对西方“马克思学”的马克思恩格斯关系论问题的当代认识》,《福建论坛》,2020年第10期;炎冰:《重估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文本价值——兼评西方学者所谓自然辩证法与马克思哲学“对立”说》,《自然辩证法研究》,2020年第10期。

[14]Georg Lukacs,Tailism and the Dialectic:A Defence of History and Class Consciousness,New York:Verso,2000,p.102.(https://www.daowen.com)

[15]参见[俄]伊万·伊戈列维奇·科米萨罗夫:《斯宾塞与恩格斯:国家制度起源与本质的两种模式》,周来顺译,《国外理论动态》,2020年第5期。

[16]参见[德]斯迈尔·莱匹克:《恩格斯是辩证唯物主义者吗?》,李静译,《现代哲学》,2020年第4期。

[17]参见[意]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94页。

[18]参见张传平:《当代西方“列宁学”研究的三大理论走向及其批判》,《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

[19]参见张一兵:《回到列宁——关于“哲学笔记”的一种后文本学解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1页。

[20]参见张传平:《尼尔·哈丁与当代西方“列宁学”研究的理论转向》,《山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学界也翻译了西方列宁主义研究的新成果,代表性的有:[意]A.内格里:《20世纪70年代意大利关于列宁主义的争论》,张春颖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3期;[法]J.N.迪康热、[法]S.沃里科夫:《列宁主义的世纪》,王嘉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8期;[美]T.洛克莫尔:《卢卡奇与列宁》,陈文旭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8期,。

[21][斯洛文尼亚]齐泽克:《为列宁的不宽容主义辩护》,周嘉昕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年第2期。

[22]参见李西祥:《从列宁到行动:齐泽克革命观的批判与反思》,《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3期。

[23]参见轩传树、马丽雅、门小军:《当代西方左翼学者“列宁主义”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1年第2期。

[24]参见陈红、姜波:《对西方“列宁学”批判的批判》,《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1年第1期。

[25]参见李健:《列宁对俄国民粹派的批判要点分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年第12期。

[26]参见[俄]弗拉基米尔·尼古拉耶维奇·舍甫琴科:《列宁的两个形象:职业革命家和伟大的改革者》,《国外理论动态》,2020年第3期。

[27]参见[俄]亚历山大·弗拉基米罗维奇·布兹加林:《列宁对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贡献》,陈红、甘晓娟译,《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0年第2期。

[28]参见[俄]А.А.科里亚科夫采夫、[俄]А.М.巴约克:《资本主义社会体制性危机视域下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郭丽双译,《求是学刊》,2020年第6期。

[29]参见[俄]康德拉绍夫:《对列宁社会辩证法的思考》,郭丽双译,《求是学刊》,2020年第5期。

[30]参见[俄]柳德米拉·阿列克谢耶夫娜·布拉芙卡:《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及其价值》,吴岚译,《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0年第2期。

[31]《列宁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29页。

[32]《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72页。

[33]《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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