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责任导师的遴选及其工作职责

(三)实习生责任导师的遴选及其工作职责

1.责任导师的遴选

(1)实行本科实习生责任导师制,在本人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带习任务的需要,经教研室推荐并按要求提前上报教学管理部门审批。

(2)责任导师必须由热爱教学工作、有良好的医风医德者担任。

(3)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3年以上。

2.责任导师工作职责

(1)责任导师负责指导医学生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确定从事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审签医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件。

(2)责任导师必须具有很强的教学意识,增强医患沟通观念,积极说服相关患者配合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在安排和指导临床实践活动之前,应尽到告知义务并得到相关患者的同意,并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

(3)实习生所有医疗行为都必须在责任导师指导下完成,不承担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责任;因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由临床带教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4)责任导师是学生实习期间临床思维能力和操作技能培训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所带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学习态度及考勤等,在实习生出科时给予实事求是的实习鉴定和平时成绩;对实习生违规违纪的情况要及时批评教育,严重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5)按照我院实习生实践教学考核规定,认真组织实习生小出科考核,包括实习期间学生的工作表现、考勤的管理,组织Mini-CEX及DOPS评价,考核后及时反馈给学生,并认真填写《临床实践教学考核记录本》小出科考核有关栏目,实事求是地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写出评语并且签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