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史资料的编纂
3.1 总体要求
中共组织史资料作为史书,属辞书、工具书类。要求严格规范,统一格式、统一用词、统一符号、统一编排,上下一致。应是有纲可循、首尾相顾、次序整齐、安排内容合理,统一采用文字、名录、图表三结合。
3.2 结构设置
组织史资料的结构按以下顺序设置:
(1)扉页。A面署名、B面版权。
A面署名:①中共××县(市、区)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名单(按组长、副组长、委员分行排列);②中共××县(市、区)组织史资料编辑人员名单(按主编、副主编、编辑分行排列)。
B面版权:按正规出版部门规定的内容印制。
(2)编辑说明。
(3)××县(市、区)行政区划图。
(4)目录。(https://www.daowen.com)
(5)正文。
(6)附编(各附编之间用白页隔开)。
(7)附录(人名索引)。
(8)编后记。
正文中,党的组织为主编,由以下章节组成:①县委、县纪委领导机构;②县委、县纪委工作机构和县委直属单位及部门管理机构;③县级政权系统党组织;④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⑤政协委员会、驻军系统、社会团体党组织;⑥部分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行政组织为附编,分4编:①政权系统组织史资料;②乡镇(街道)政权机构组织史资料;③政协委员会、驻军系统、社会团体组织史资料;④部分企事业单位组织史资料。
3.3 注意事项
中共组织史资料的文字、标点符号、遣词用语,既要科学、规范,又要符合语法,做到用词恰当、语句通顺、段落分明、意思完整、断句准确。使用经国家语委等部门调整后的简化字,不使用被废止的简化字和生造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著作、文章、文件和刊物用书名号。数字一般采用阿拉伯数字,行文用第三人称,人名直书其名。
征集、整理、编纂党的组织史资料是一项政治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拿出高质量的组织史资料,为推进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