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在生活中,还存在一些危害事件,由于认识水平、时间和重视程度等因素,而未能被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健康问题(如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三恐”事件(如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动物疫情(如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等);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如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后出现群体性异常反应,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