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年医学伦理
在遵循医学理论的基础上,以凸显确保尊重老年患者自主权,遵守有利、不伤害、公正原则,为老年患者提供安全、合理、有效、适宜的诊疗方案和康复效果的特殊伦理。包括老年医学临床实践伦理、老年医学研究伦理、需特殊关注的伦理问题。
(一)老年医学临床诊疗实践伦理
临床中对老年疾病的诊疗、临床理化检查、手术、护理及新技术的开展等临床实践中的伦理问题。
1.老年医学诊疗过程中的伦理原则
(1)临床决策是一个医患双方共同参与的复杂过程,临床医生针对老年患者的实际临床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临床诊疗规范和最佳研究证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尊重老年患者的权利和意愿的前提下,帮助老年患者做出科学合理,独特专业,有利康复的治疗决策方案。
(2)尊重平等的态度与老年患者对话沟通(“尊重与自主”原则)。
建立新的医学伦理观,医患双向的对等关系:医生是患者的依赖者委托者,应当主动向患者提供有关疾病的治疗信息,帮助患者选择最佳治疗方案,注重知情同意,让患者参与到自身的医疗决策中来。(https://www.daowen.com)
(3)多学科团队共同诊疗(有利与不伤害原则)。
根据患者疾病的特点决定多学科合作的团队成员:老年病医师或全科医师、老年病护士、老年康复治疗师。包括患者及其家属共同参与对患者管理决策的制定,从临床、心理、营养和社会学多方面权衡利弊,综合考量,解决患者的多种复杂问题。
(4)实施老年综合评估(有利与不伤害原则)。
①老年综合评估(CGA)。包括医学评估(诊断),围绕老年人的生活能力,全面评估患者的躯体、精神和社会需求的信息,筛查出影响老人疾病预后和增加死亡率及综合征的问题;②以改善并维持自我生活照顾能力为目的,制订科学、合理和有效的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和护理计划,提高老年患者的生命质量。
(5)加强教育培训(公正与互助原则)。
①开展伦理查房,围绕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保护权、医学人员敬业守职、钻研求新、平等待患、廉洁守纪等进行综合评议。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2003年至今,坚持每季度一次,确保患者的权益与安全;②对老年患者和家属教育过程中,可推行“生前预嘱”和开展“死亡教育”等形式使其了解老年病的诊疗目的和原则,以做出正确的伦理选择。
(二)新技术开展伦理
(1)新技术开展的伦理审查:所有的新技术开展前必须规范申报,通过医疗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审查资质、科学性与可行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风险与获益、知情同意与弱势群体保护等,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实施。
(2)应用新技术的前提是不可替代性。
(3)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的适宜性。
(4)老年患者经济上的可承受性。
(5)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①要全面清楚地告知老年患者使用新技术的适应证,使用中有何获益,可能带来的伤害和不适,价格,注意的事项等,
②评估老年患者临床决定能力:理解能力、判断能力、推理能力、表达能力。
③具有决定能力可直接签署;缺乏决定能力时,应由代理人签署并能代表患者的价值和意愿。决定能力有限时应有本人及代理人共同签署。
(三)痴呆患者的伦理问题(中国痴呆与认知障碍诊治指南)
1.诊断告知
(1)医护人员应当告知痴呆患者及家属诊断真相,有利于患者寻求有效的治疗并尽早安排今后的生活。
(2)帮助患者及家属了解痴呆诊断及其含义,患者病情及所处的阶段,并应提供一些对于诊断以及该种疾病相关知识的资料。
(3)要留出足够的时间回答家属们的提问以及表明自己对病情的意见。
(4)对于重要的问题要加以重复,同时帮助他们为以后的生活以及诊疗做一些专业的指导。
2.需特殊关注的伦理问题(认知功能低下患者的特殊处理)
(1)痴呆患者由于智能衰退将逐渐丧失了决策能力。随着疾病的进展,患者的决策权渐渐需要由家属、健康医护人员所替代。
(2)在此过程中及时准确评估患者残存的认知和决策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3)在患者尚存较好的决策能力时,应在充分遵循患者本人的意愿基础上,及时协助患者制订并记录今后的生活计划,该计划具有法律效力。
(4)在需要征询患者意见时,应将较难的问题转化为简单的问题,以便让患者做出判断。
(5)目前,我国专家共识强调,需尽早告知痴呆患者及家属患者的诊断及病情,并在充分遵循患者本人的意愿基础上,与家属充分讨论患者的生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