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关怀的原则
2026年09月02日
二、临终关怀的原则
(一)尊重患者的自主原则
自主权是患者最基本的权利。患者的自主权就是要尊重患者自主选择医疗方案、自主决定接受或拒绝医生建议的权利。对于无行为能力或不具有充分理解能力的老年患者,在强调患者自主权利时,必须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行使知情同意权;如果患者的文化水平及理解力、认知能力水平低下,则由患者授权亲属代为决策,患者的代理人应具有正常的行为能力,能够进行理性判断,并与患者无情感或利益冲突。
(二)不伤害或有利原则
不伤害或有利原则也是医学伦理学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在实际工作中,所有的医疗活动都应遵循最优化原则,具体内容包括:①积极获取治疗的最佳疗效;②确保医疗干预安全无害,尽可能避免过多的X线检查、受益不大的侵入性检查技术、截肢等手术等;③尽量减轻患者的痛苦;④力求降低诊疗的费用。(https://www.daowen.com)
(三)生命价值原则
生命价值原则是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出发点,是生命伦理学最基本的原则。生命价值可通过社会需求、医疗需求、生命质量、预期寿命等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现了尊重生命价值的内在和社会意义。生命价值原则对于老年急救、临终患者、安乐死等问题的伦理决策,协调了患者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公平与公益原则
是医学伦理学的核心。医疗公平就是力求做到人人享有保健,以同样的医疗水平、服务态度对待有同样医疗需求的患者,不能因为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亲此疏彼。同样,对于不同需要的患者,给予平均的医疗保健和照顾。公益原则要求在具体的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高度负责,代表大社会多数人的利益,把有限的公共医疗资源如何进行合理分配,正确处理好公共卫生资源和患者个体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