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林记》

104.《芦林记》

《芦林记》,是民国初年黄梅县黄梅戏名艺人帅毛丛,根据黄梅县新开镇梅族某族长女儿与当地一个青年农民自由恋爱的逃婚故事而编写的本戏。

黄梅县新开镇梅族某族长不同意女儿自选的女婿,要对他俩绳之家法。他们知讯,跑到州上芦柴林中躲避,后逃到江西某地落藉。

《芦林记》剧本编出后,在黄梅县新开镇二号州上演,遭到梅族的全族反对,要对帅下毒手处罚他。帅闻知,只好连夜逃到江西鄱阳居住,演出、教场,15年后才回黄梅。此戏没有见过本子。由帅的徒弟张木火、王三毛传承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