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护理理论、护理操作考试考核制度
(1)护理理论考试
①次数及时间:每年2次,3月、9月各1次;(a.专科及以下毕业人员、初职及以下调入人员,3年内每年加考2次理论考试;b.护理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中职及以上外调入人员原则上新入院1年内加考2次理论考试,每次成绩必须≥95分,若出现一次考试成绩<95分者,仍执行加考3年制)。
②形式及合格分:40岁以下闭卷考,合格分为≥80分;40岁及以上闭卷考,合格分为≥70分;45岁及以上开卷考,合格分为≥80分(120分折算);退休当年不参加理论考试。
(2)护理操作考核
①考核形式:实际操作为主,模拟操作为辅。每个月护理质量检查组对科室护士的1/5进行护理技术操作抽考,作为科室月质量考核成绩。
②每月护士长对科室人员进行操作考核(具体详见护理部规定科室每月培训内容)作为个人成绩,并有记录。
③护理部每年制订具体操作考核科目及形式。
④每年全院护理人员进行CPR操作考核一次。
⑤护理操作考核合格分≥80分。
(3)所有在岗人员必须参加护理理论考试及操作考核,除公差、长病假及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以罢考、零分处理。(https://www.daowen.com)
(4)护理理论考试未合格者必须参加补考(公差者,前3次护理理论考试成绩连续≥95分,可以免考,以合格分登记)。
(5)个人理论考试、操作考核成绩入个人技术档案。
(6)科室理论考试、操作考核平均分为科室成绩:
①理论考试平均分≥80分为合格分、操作考核成绩平均分≥80分为合格分。
②护理部理论考试本科室护士不合格,扣护理1个工作质量系数金额的50%。不及格扣护理1个工作质量系数金额的80%。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扣护理1个工作质量系数金额的100%。
③科室理论考试人均分≥95分(以护理部成绩为标准),加科室发生月护理质量考核分10分。
④护理部理论考试科室平均分<80分,扣科室发生月护理质量考核分10分。
⑤护理部组织的护理技术操作培训考试及考核,护士不合格扣科室护理1个工作质量系数金额的50%。不及格扣科室护理1个工作质量系数金额的80%。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扣科室护理1个工作质量系数金额的100%。参考率100%(公派者除外)。
⑥护理部组织的护理技术操作培训考试及考核科室平均分<80分者,扣科室护理质量考核分10分。
(7)护理理论考试(上、下半年平均分)前三名者按院规定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