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注意事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3.6 注意事项

(1)用药过量可致自发性出血,表现为黏膜出血、血尿、消化道出血、关节积血和伤口出血等,故用药期间应测定提血时间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时间>30min 或APTT>100s,均表明用药过量。发现自发性出血应立即停药。严重出血可静脉注射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中和肝素钠,注射速度以每分钟不超过20mg 或在10min 内注射50mg 为宜。通常1ml 鱼精蛋白在体内能中和100U 肝素钠。

(2)偶有过敏反应,如哮喘、荨麻疹、结膜炎和发热等。长期用药可致脱发和短暂的可逆性秃头症、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尚见短暂的血小板减少症。(https://www.daowen.com)

(3)对肝素钠过敏、有出血倾向及凝血机制障碍者,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消化性溃疡、严重高血压、颅内出血、细菌性心内膜炎、活动性结核、先兆流产或产后、内脏肿瘤、外伤及手术后等,均禁用肝素钠。妊娠妇女仅在有明确适应证时,方可用肝素钠。

(4)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刺激性较大,应选用细针头做深部肌肉或皮下脂肪组织内注射。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