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高职院校工会职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强化高职院校工会职能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组织主要有“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立足高职院校的实际,在《国家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创建、国家优质校和省重点校建设等系列强有力政策的支持下,高等职业教育正迈入改革深化的“黄金时代”。但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改革进程中,高职学校内在变革加速,机制调整多,资源配置方式、教育组织形式、课程设置及专业教学手段等会有所转变,尤其学校人事评聘制度、薪酬分配制度等的完善,会对教职工的利益造成一定冲击,备受教职工关注。因此,高职院校工会需要进一步强化“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坚持依法治理,主动分析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的同时,维护好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真心实意为教职工办事,扎扎实实为教职工干事创业搭建平台、完善条件;积极完善工会组织体系,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让基层的声音更多地得到传递,让教职工关切的热点、焦点、难点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带动教职工队伍建设,集聚教职工团体的正能量,参与学校改革发展大计,鼓励教职员工发挥主人翁精神,务实干事、积极作为,努力为学校事业发展建功立业;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职工牢固树立爱校爱岗爱生的理念,通过榜样带动、老教工言传身教、评优评奖、培训教育等多种方式促进全体教职工坚持师德风尚、坚守初心使命、讲求敬业奉献,营造良好的教工文化生态。(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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