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性原则
2026年07月26日
(四)可持续性原则
湿地不仅在水资源保护、城市小气候调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提供了多种资源。城市湿地景观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减少城市发展对湿地环境的干扰和破坏,提高湿地及其周围环境的自然生产力,通过恢复湿地原有的自然容量,使湿地具有自我更新的能力,改善土壤周边土地状况,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因此,在城市湿地景观设计中,应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综合整治为目标。无论是开发利用还是规划建设都需要在湿地弹性恢复的范围内,为湿地的发展留下后续空间。
城市湿地的可持续利用应从城市保护的原则出发,将保护与合理利用结合起来。只有将城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与环境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相协调,才能实现城市湿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https://www.daowen.com)
城市湿地景观的整体风格应与湿地特色相协调,体现自然景观和休闲领域的趣味,建筑风格应与周边城市建筑的整体风格相协调,体现地域特色。[5]通过整体布局,城市湿地资源的数量、规模和位置是真正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