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学分的应用

(二)素质学分的应用

1.综合素质教育学分构成与实施

(1)综合素质教育模块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方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综合素质教育课程学分由六大模块组成,分别为: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人文素质教育、身心素质教育、专业素质教育、职业素质教育和创新素质教育。学生在学制内,必修学分不低于80分,选修不低于40学分。

(2)将各模块开展的活动、讲座、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统一规定为教学课程,通过超星平台发布,供学生选择学习。主办单位在超星平台进行考勤记录和管理,并评定成绩,导入CRP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管理平台。

(3)不能在超星学习平台进行的活动或课程,由主办单位负责记录考核,录入CRP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管理平台。

2.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考核认定方法

综合素质教育学分的考核与评价主要采用过程性评价、指标性评价、展示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等方式。具体考核与评价办法如下:

(1)讲座类:学生听讲座时间必须达到1课时。以超星教学平台记录或主办方记录为准。对融入课程的讲座考核,需按照课程考核要求由课程教师进行考核。

(2)项目实践类:需要有完整的项目名称、计划、项目实施记录、学生参与情况记录、项目成果等,其中创新创业项目还包括经营状况、业绩等,由指导老师负责考核。(https://www.daowen.com)

(3)成果展示类:各级各类大赛需要提供参赛名单、参赛作品、比赛有关证书或其他可以说明比赛成绩的证明,各类展览则需要提供展示作品,由指导教师负责考核。

(4)志愿服务类:参照团委《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5)社团活动类:参照学院《学生社团考评办法》,由指导教师进行考核。

3.综合素质教育学分的登记管理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责任部门负责项目、活动的申请组织实施。项目和活动结束后,对参与的学生进行考核、认证,并录入CRP中的学生管理系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模块,平台自动生成素质教育分。素质教育分一旦录入保存,不得更改。

(2)学生每学期根据本人参与素质项目和活动的情况,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审核通过后,由责任部门录入CRP平台。学生可以在管理平台上查询和打印自己的相关记录与分值。毕业前,可以从素质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自己所获得的素质教育学分。

(3)每个学生可随时查询自己的素质活动得分记录情况,二级学院接受学生对素质活动得分记录情况的申诉并公布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