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五)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为引导和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对到我省基层单位工作并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三年服务期满后一次性补偿或代偿的办法。

1.对象

(1)2006—2008年,毕业生在贵州省内参加“五大项目”,且连续服务5年以上(含5年)。

(2)从2009年起,毕业时自愿到我省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2.五大项目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

(2)“三支一扶”计划:由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

(3)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由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由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

(5)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由农业部、人社部、教育部等部门从2013年起组织实施。(https://www.daowen.com)

3.需提供材料

(1)《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

(2)《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

(3)《基层服务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单位聘任合同书及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卡复印件。

(8)贷款合同复印件。

(9)贷款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