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规定简介

(二) 学生 管理规定简介

1.学籍管理

入学与注册;考核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与结业;学业证书管理。

2.奖励与处分

奖励:学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包括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处分:对有违反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3.学生申诉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4.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处分与解除处分:学校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学生旷课:旷课20节的,给予警告处分;旷课30节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40节的,给予记过处分;旷课50节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赌博:学校禁止学生赌博。涉及赌博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酗酒:学校禁止学生酗酒。对于酗酒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酗酒闹事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5.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违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网线、改装电路,严禁生火取暖和采用火源性照明,严禁破坏消防设施,严禁开小灶和使用管制刀具。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上课,按时就寝,在午休、晚休等时间内严禁大声喧哗及各种娱乐活动。

爱护宿舍卫生,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卫生,珍惜他人劳动成果,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6.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除有急病或紧急事情外不得事后补假。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

学生请假应写请假条(也可在网上请假),2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备案;3天及以上,由辅导员签署意见,由院(系)领导审批、备案;7天以上,由辅导员签署意见,院(系)领导审核,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由院(系)备案。

学生因病、事假过多,每学期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四分之一者,做休学处理。病假须有本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学生手册》是我们在学校一切行动的指南,希望同学们课下要加强自学,严格遵守,做新时代讲规矩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