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应当立足文化消费的有效扩大,拉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最近几年,国内文化产业研究界有一种说法,即根据“国际经验”,当一国一地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 000 美元时,文化消费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此推测当前中国文化消费总量,应当已经达到4 万亿元。事实上,在中国人均产值超过3 000 美元的2007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仅仅有0.6283 万亿元,人均文化消费为476.73 元;到2011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也只有1.0126 万亿元,人均文化消费为753.36 元。现实与“惯例”之间的距离为何如此之大?即便以2011年来衡量,其间差距约达3 万亿元,不足的部分哪里去了?分析检测1991—2011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诸多相关方面的变动态势,就会有惊人发现:假设在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必需消费之外余钱增多→文化消费需求增进之间,保持历年各项最佳比例关系值,同时把城乡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差距保持在历年最小程度,那么2011年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3 053.63 元,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可达到4.1045 万亿元,也就达到“国际惯例”中的4 万亿元的标准。在这里,全国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的诸多差距已经一目了然:一方面,经济发展与基本民生增进、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之间存在着明显差距,居民收入增速跟不上经济发展增速,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大大赶不上居民收入增多带来的积蓄增高;另一方面,城乡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存在着不均衡的情况,二十年来文化消费城乡比扩大了60.83%,特别是最近十年持续加速扩大。倘若继续维持目前状况,那么即使到2020年,全国文化消费需求总量也只有3.4410万亿元,仍然不足“传说”中的4 万亿元。(https://www.daowen.com)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进程的预期目标测算中,取1991—2011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必需消费之外余钱增多→文化消费需求增进之间历年各项最佳比例值,同时取同期文化消费城乡比历年最小值,进行“应然”增长空间推演。如果至2020年能够实现过去二十年间曾经出现的各项“最佳”协调性,包括城乡之间“最佳”均衡性,那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进程中,到2016年全国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就超过4 万亿元,达到4.7981 万亿元,最终到2020年将达到16.6556 万亿元。文化消费需求是人们认知能力、判断能力、感悟能力、鉴赏能力、审美能力等在内的综合外在表征。一个国家的文化消费总量,一个社会人群的文化消费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这一国民群体的精神生活状态,可以体现这一国家社会的文化创造和生产能力,所谓国家总体文化实力恰恰是从这里起步。一个“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应该是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富足的社会,全国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就是一个起码的衡量指标。按“国际经验”得出的4 万亿元其实并不足道,从以往二十年来发展状况中揭示出来的现实差距却足以让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