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最新分类标准
2013年文化品牌价值排行榜采用由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该分类法是在2004年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参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兼顾部门管理需要和可操作性,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2009)》相衔接。在修订中,延续了原有的分类方法,调整了类别结构,增加了与文化生产活动相关的创意、新业态、软件设计服务等内容和部分行业小类,减少了少量不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类别。分类将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以下五层:
第一层分为“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两部分;第二层根据管理需要和文化生产活动的自身特点分为10 个大类,即“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第三层依照文化生产活动的相近性分为50 个中类;第四层是具体的活动类别,共计120 个小类;第五层是对于含有部分文化生产活动的小类设置延伸层,共计29 个。(https://www.daowen.com)
“2013年文化品牌价值排行榜”的分类层级主要以第二层为依据,其中,“文化艺术服务”主要涉及非商业文化服务,故不纳入此次榜单;“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因知名品牌数量少、门类庞杂、规模小、溢价低,三个门类合为一个门类,统称为“文化相关产品类”。因此,2013年文化品牌价值排行榜的分类主要有:新闻出版发行类、广播电视电影类、文化信息传输类、文化创意和设计类、文化休闲娱乐类、工艺美术品类、文化相关产品类,共计七大门类,遴选200 个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