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市场弊端有待解决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网络音乐市场弊端有待解决

回顾数年来的网络音乐市场,客观上,其市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与许多新生事物一样,其发展过程中同样也伴随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其中除了两个老大难问题——盗版和原创度不够外,还有商业模式徘徊不前、行业分配机制无法确立、网络音乐消费习惯培育无门等尴尬问题。

总体来看,网络音乐市场中,以流量换广告的媒体模式依然是主流。2012年,虽然有企业开始尝试用技术手段推广网络音乐付费方式,向用户进行收费,但迫于大环境,也只能在小规模范围内以VIP 服务等小众形式进行,未能成为主要的盈利模式。并且,由于盈利方式单一和后续资金有限,部分网络音乐企业存在经营困难的现象。

此外,文化相关部门虽然在2012年对网络音乐行业的多方利益发展进行了协调,并促成了“网络音乐行业发展联盟”的建立,但由于行业问题较复杂,目前,版权方和渠道方在结算机制和版权费用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分歧,需要进一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完善利益分配机制。(https://www.daowen.com)

再者,直到2012年年底,网络音乐仍然缺乏相关行业标准。从根本上讲,影响目前网络音乐市场秩序的比较重大的原因就是行业标准的缺席,这种缺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网络音乐产品缺少标准,导致正版音乐合作的谈判过程在权利方面难以确认;②音乐产品信息混乱,内容商提供的产品信息描述方式不一,外文歌曲翻译混乱等导致各平台的产品信息混乱;③音乐产品的所属权混乱或版权不清晰,影响了音乐版权的正常使用,扰乱行业秩序。

最后一个问题是网民的音乐消费习惯至今无从培养。由于互联网的共享性质,网民们多年来习惯了“免费的午餐”,这一习惯在网络音乐市场中成为惯性,并且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因此,在我国的网络音乐产业中,只要存在一两家网络音乐运营商免费提供音乐产品,其他的正版音乐运营企业想用有偿消费方式成为奢望。而多年禁而不绝的盗版问题,很大程度上成为“鼓励”消费者拒绝付费消费的源头,客观上也造就网络音乐的商业模式无法实现多样化,从而出现难以赢利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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