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著作权益的保护仍是老问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音乐著作权益的保护仍是老问题

一直到2012年年底,我国音乐著作权益的保护现状还是相当让人尴尬。据统计,2012年整个无线和网络音乐市场的产值超过480 亿,而音乐权利人得到的版权收益只有不到10 亿,不足整个音乐产业的2%。与此相比,在日本与韩国音乐版权收入占整个行业收入的90%,在欧美地区占70%,在台湾地区占60%,我们的状况可谓触目惊心。2012年11月初,相关媒体报道了包括华纳唱片在内的几大国际唱片公司已联合百度、QQ 音乐、多米音乐、酷我音乐盒等音乐服务网站计划推出下载收费包月制度的消息后,立刻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强烈反对。上端是国家立法进程的相对滞后,下端是数以亿计的网民多年来养成的免费消费习惯,都让中国音乐人的维权之路显得艰难而漫长。(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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