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期:“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理念的提出与认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萌芽期:“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理念的提出与认同

1995年,我国台湾地区文化事权的主管机构、“社造”运动的主要推动者“文建会”,委托台湾地区手工业研究所举办“文化·产业研讨会暨社区总体营造中日交流展”。在这个研讨会上,陈其南提出了“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这一命题,他从“社区总体营造”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倚借地方文化进行产业振兴和社区再造的施政主张。陈其南强调了文化的市场性与经济价值,指出文化可以衍生出“产业”和“经济”的能量,产业也可以发展出自己的文化风格,“文化产业”自此开始正式进入台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 [3]“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理念,得到了我国台湾地区政界、学界和商界的普遍认同,将文化创意产业的营造意识扩展至台湾全岛。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台湾地区的文化产业步入发展初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台湾地区社区总体营造的重要内容。以台北市龙山华夏文化区为例,该区总面积1 万多平方米,这是一个利用历史古建,通过对台湾街区场景的再造而开发的集艺术、旅游、休闲和餐饮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消费场所,它以怀旧的主题实现了产业化的升级改造。从台湾地区文化产业政策的演进路径上看,将“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作为“社区总体营造”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台湾地区文化产业政策的进步,不过,当时的“文化产业”还属于传统的初级产业思维。(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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