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的提出与实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成长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的提出与实施。

2002年出台的《挑战2008——台湾发展重点计划》,受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创意产业的启发,文化创意产业(也称“文创”产业)被列入我国台湾地区发展十大计划,并分为创意生活、数位休闲娱乐、时尚、设计、广告、建筑、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视觉艺术、音乐及表演艺术、工艺、文化展演设施13 个产业门类。“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2002—2007)”的文化创意产业子计划,透过行政力量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共分为“成立文化创意产业推动组织”、“培育艺术、设计及创意人才”、“整备创意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创意设计重点产业发展”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部分,由“经济部”、“教育部”、“新闻局”和“文建会”负责执行。“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实施完毕后,取得了巨大的成绩,2007年文化创意产业经济组织总数增至50 667 家,较2002年增长了13.32%,文化创意产业营业额由2002年的4 352.6 亿新台币增至2007年的6 329.4 亿新台币。《挑战2008——台湾发展重点计划》是台湾地区进行经济转型,以提升台湾地区综合竞争力为目标的一次重要的政治、经济、社会变革发展计划。其中,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以地区政策的身份首次出现,并被赋予推动台湾产业转型和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地位。(https://www.daowen.com)

✍AI写作